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社会资本兴办养老院补贴标准,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6000元标准给予资助,非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2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北京市发改委、民政局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养老院,对于社会资本新建、扩建、购买设施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6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属于非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2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对于利用自有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0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属于非护养型的,按每张床8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对于租用现有设施装修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
中国敬老院网了解到,北京市发改委“十二五”期间全市预计新增床位约18000张。按照规划,在“十二五”时期,北京要做到每百名老人3.8张养老机构的床位;每个区县至少有一个4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