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全面构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支持。
积极参与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政策,着力加大老年民生投入
为建立与徐州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事业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市财政局积极与市老龄办等部门合作,先后参与起草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徐州市高龄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惠老政策文件,并认真做好资金测算,据实增加老龄事业投入比例。一是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福彩、体彩公益金每年分别按留成总额的10%和5%安排老龄事业专项经费,为此,市财政局制定了《徐州市老龄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2011年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405万元,有力支持了为老服务工作。二是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2011年省、市两级安排奖补资金677万元,支持各地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75个;市、区两级财政投入314万元,为鼓楼、云龙、泉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三是建立高龄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制度。从2011年3月起,徐州市尊老金的发放范围扩大至80周岁以上老年人,100岁及以上、90—99岁老年人每月分别不低于300元和100元,80—89岁老年人每月30—50元,2011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合计发放尊老金7500万元。以上惠老政策的实施,让数十万高龄老人、困难老人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切实承担基本养老保障责任
一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待遇,2011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金支出52.68亿元,其中市本级39.98亿元;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改革,2011年全市共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4.8亿元,其中市本级1.52亿元;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财政共投入个人参保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资金7.74亿元。
二是提高老年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市财政安排资金278万元,为2万多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免费体检;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孤寡老人免费参加居民医保63万元;2011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补助1.14亿元,资助全市70岁以上49.63万农村老人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是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关爱工程”建设。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纯收入的50%确定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高于分散供养40%以上。2011年全市五保对象供养支出1.92亿元;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项目,2011年已向省申报新建床位500张、附属设施34个,预计投入4000余万元,申请省补资金1900万元,目前第一批省补资金1130万元已到位;2011年各级投入600万元为全市3.6万名五保老人进行健康体检。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增加福彩资金投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等措施,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2011年,市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目前,全市第一批13家养老机构已获省级补贴2114万元,第二批14家养老机构前期补助资金1401万元也已到位。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改扩建基本完工,预计投入2050万元,其中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出900万元。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011年,市财政局会同市老龄办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由市、区两级财政对主城区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按有关标准每张床位分别给予1500—3000元的补助;对收住全护理、半护理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50元的日常运营补助,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会同市老龄办、妇联等部门开展信息养老服务调研工作,拟定优惠政策,整合现有资源,实行市场运作,加快筹建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来源:江苏老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