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四川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老年大学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大学(学校)第二轮评估定级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全省老年大学第二轮评估定级工作。
2008年9月,四川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老年大学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大学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并于2009年实施了第一次评估定级工作,共评出A级老年大学27所、B级老年大学46所、C级老年大学42所,有力的推动全省各级老年大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大学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评估定级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今年将实施第二轮评估定级工作。
2月8日下发的通知指出,第二轮评估定级工作,仍然按A、B、C三个等级分别制定了评定标准作为依据,各级老年大学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和进行自评,够哪个等级就申报哪个等级。通知明确,按照“评估办法”的分工,逐级进行评定上报,最后由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老年大学协会组成评审组,对全省各地上报的学校进行抽查、审核,公示后授牌。
通知希望各级领导、各老年大学(学校)认真学习文件,了解和掌握评估标准,加强领导,搞好评定工作。
通知还明确,市(州)评审组上报省评审组的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9月省评审组对各地上报学校进行抽查、复审。10月中旬公示,11月下旬授牌。
(来源:四川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