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政府出钱为老人买服务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目前,兰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8.05万人,属于典型的老龄化城市。为此,兰州市政府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就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应对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养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龄服务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

  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根据要求,在城镇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自愿原则,积极探索推行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并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资助特困老人参加保险。对实际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作为重点保障对象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此外,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优先受理老者提出的法律援助

  要建立老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两项待遇。此外,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服务。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

  3-5年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在3—5年内,全面建立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城市四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要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探索发展服务主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对象多层次、广覆盖,服务内容满足多样需求,投入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运营后,经市民政、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奖励。在城市社区要以社区日间照料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改造托老所、老年饭桌、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等一系列服务。

  养老服务业享税收减免

  为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兰州市将对养老服务业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经省民政厅审批,市、县区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应给予鼓励和支持,享受扶持优惠政策待遇。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由市民政局对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资格证明、机构章程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复。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征地管理费、地籍测绘费、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力量新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投入运营后,由市、县区民政、财政部门验收,给予每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
(来源:中国甘肃网)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