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湖州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51.19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9.65%,其中农村老年人35.18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8.7%,农村老年人口逐年递增,比重逐渐加大,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近年来,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已成为当前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难题。湖州市从抓老年活动阵地、老年协会组织、老年服务载体和农村养老保障政策四个方面,力推农村养老服务。
一、抓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将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省级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敬老院等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推进了农村老年活动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湖州市加强农村敬老院(综合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了农村老年活动室、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健全功能、规范服务和运营长效。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建有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室)971个,覆盖面达98.4%。全市创市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295个,创省级星光老年之家516个。全市59所农村敬老院已有45所实现了向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转型。通过抓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棋牌休闲、文体健身、电视娱乐、聊天谈心等活动的舒适场所,推动了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开展。
二、抓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全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见》,加强了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全市93.3%的协会开展了换届选举,69.98%的协会开展了备案登记管理;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达到社区、村总数的96%,老年人参与比例达到社区、村老年人总数的75%和80%以上。安吉县还通过老年协会培养了260名城乡基层养老保健指导员,实现村村(社区)都有持证上岗的养老保健指导员。
三、抓老年服务载体建设。全市制定实施了《湖州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规范》。积极开展农村“银龄互助”活动试点,把空巢老人帮扶服务纳入“银龄互助”内容,通过一对一结对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定期上门帮助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缴水电费等,试点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全市现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市级示范点26个,并落实每个1万元的运行经费,召开了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暨“银龄互助”工作推进会,推广了德清县钟管镇的“七薄一册”基层老年协会和“银龄互助”工作台帐制度;安吉县还在全省首创了统里村“农村银龄互助服务社”模式。目前全市有169个农村老年协会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结对帮扶老人1968人,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协会占到老年协会的16.8%以上。
四、抓农村养老政策保障落实。加强农村养老保障,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全市参保人数达到78.85万人,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30元,增设16年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19万人,生活保障金和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月400元和320元。把农村特殊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解决了一大批未参保集体企业老年人、复退军人老年人、农婚知青老年人、部分离开单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了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下乡知青、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待遇水平。同时,为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减少家庭纠纷、维护家庭亲情,明确养老责任,加强制度约束,积极鼓励农村家庭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全市约12000余户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