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养老福利服务规范完善
作者:   来源: 中国社会报  2017-06-20

  欧洲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之一的荷兰,十分重视社会养老福利。在荷兰,凡年满65岁的老人均可领取国家老年金,政府还为老年人建立了完善的福利保障系统,让全体老年人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及照料服务。
  
  较高的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
  
  荷兰政府为老年人设计了多项福利服务保险计划,使老年人获得低价优质的服务。如AWBZ这项所有收入者都缴纳的老年照料基金保险,用于老年人养老福利服务的支出,十几年前全国每年经费就超过100亿欧元,主要资助养老设施的补贴和老年人照料服务项目。一般新建养老机构可获得60%的资助,老年照料服务的经费补贴可达70%左右。对低收入老人,在保留其300欧元零花钱外(法律规定),不足部分全部由基金承担。从1994年起,荷兰推行“个人预算”计划方案,经评估后,将照料服务补贴经费直接发给老年人个人,标准为年人均1万欧元,由老年人自己选择服务方式与机构。
  
  规范的非政府组织运行体系
  
  在荷兰,已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非政府组织具体运作的运行体系。政府社会福利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与发展规范,提供经费资助,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检查与评估,养老福利服务全部由非政府组织提供。如荷兰最大的民非组织AWBZ老年照料基金管理委员会,政府只对其每年的拨款计划进行审批,对其具体工作不作干预。在荷兰全国各社区都设有为老年人服务的中心,受理老年人服务资助申请,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和有关信息,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各类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全部由私人基金运作,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助。在荷兰各地还成立了老年人福利服务消费者协会,代表养老服务消费者,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良好严格的评估机制
  
  荷兰设立了全国性的民非性质的评估机构,在各地有50多家分支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开展严格的评估工作,如评估对象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还可向法庭起诉。评估机构的评估员,必须有大学相关专业证书,并有相关工作经历,再经过专业培训,方能持证上岗。评估员由评估机构向社会公开招聘。
  
  较为成熟的养老福利政策法规体系
  
  荷兰的养老福利服务发展过程不算太长,但政府十分注重法律对养老福利的保障作用,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养老福利政策法规体系,可分为三大类,即收入保障、照料服务保障和对机构的规范管理标准,保障了老年人在养老福利服务方面的合法权益。
  
  严格统一的教育培训制度
  
  在荷兰养老福利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已建立和形成了一套严格统一的教育培训制度。荷兰的护理人员分为4级,护士分为5级,毕业证书在荷兰全国甚至欧盟都有效。荷兰各养老福利机构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什么岗位需要什么等级的专业人员都有详细规定,并与收入挂钩。荷兰全国约有全日制职业培训学校50家,一些规模较大的养老福利组织也可创办培训中心,根据统一的教学大纲与教材,按照政府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为主的员工进行严格的培训。通过申请,经政府考核认定,也能颁发证书。在职学员的学费由所在机构缴付,不在职学员学费由政府支付大部分,自己支付小部分,经济困难者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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