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区创新模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徐州市鼓楼区针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现实,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平台示范、服务外包、动态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有效缓解了“养老难”问题。全区累计投入资金1748万元,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51个,为“4050人员”提供就业岗位521个,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11个,有偿和无偿为老人提供服务2.5万人次。“鼓楼模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引起《中国社会报》、《新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省级以上多家媒体的关注。

  以政府主导为重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支撑框架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把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建设小康鼓楼、实力鼓楼、和谐鼓楼进程相同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区老龄工作部署会,明确各级党政组织应承担的责任,并成立了区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了区、街、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工作责任分工,制定了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构建起“政府领导、民政(老龄)协调、街道指导、社区与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管理体系。三是确立政策支撑体系。近年来,鼓楼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鼓楼区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楼区社区建设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方案》、《关于鼓楼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建立多元参与形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民办养老院、辖区企业的资源,共同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站,丰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以养老需求为宗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平台

  鼓楼区作为老城区,辖区内老小区、棚户区多,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面临诸多不利因素,面对5万多老年群体的期待,紧紧抓住城市发展,老小区整治改建的机遇,把居家养老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建设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规划中狠抓落实。一是规划先行,引领养老平台科学实施。依托社区,科学布点,合理设置区、街、社区三级建站规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居家养老站点建设规范标准》、《社区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等文件,实行民政社会事务项目化管理。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为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对新建运营规范的站点,财政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和1万元运营补贴;对新建、改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30万元的奖励补贴。目前,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总面积突破1.5万平方米,可容纳床位189张,培育民办养老机构11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1家,享受30万元补贴5家,累计服务老人2.5万人次,投入专项补贴资金360万元。5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有2个街道级中心达到省示范标准,4个社区级站点达到市示范标准。三是资源整合,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构建硬件服务平台的同时,积极打造软件服务平台。2011年,鼓楼区投入16万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信息管理系统,分设老年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体教育、权益维护等四方面内容。已为全区5573名80岁以上老人建立个人档案,逐步达到“五清”,即:年龄情况清、家庭情况清、经济情况清、健康情况清、需求情况清,增强了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了“10分钟为老服务圈”。

  以规范高效为目标,创新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一是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特色。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鼓楼区基本建立了“服务外包、社区自治、依托民营”三种服务模式,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形式。服务外包模式即采取公开投标方式招聘专业服务队伍,承担专业化养老服务工作,合同约定服务套餐,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间等。社区自治模式即采取社区自办自管,组织社区干部、社会志愿者、“4050人员”自建服务队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民营模式即利用辖区内8家民营养老机构资源,采取有偿、低偿、无偿的服务方式,开展为老服务。2009年以来,累计为303名8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5万元;各级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7500人次,服务时间超过3.3万小时,老人及其子女的满意率达到97%。二是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实用高效。制定下发了《老年人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居家养老服务站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街道、主管部门职责。区老龄办每季度对政府购买服务、尊老金发放等信息实施调度。以社区为基本单位,选配1-2名信息联络员,随时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辖区老年人经济、生活、居住的动态状况,及时整理入库,建立动态信息库。由老党员、老干部、老年人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利用电话问候、公示信息、上门反馈等渠道,了解、监督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确保老人享受到优质、快捷、人性化的服务。制定了三级监管、四级运营、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服务外包方,社区负责监督,街道负责管理,区老龄办定期不定期走访了解服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限时整改。建立四个统一的规范化建设措施,即统一标识设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制度标准,健全内部管理;统一服务网络,完善长效机制;统一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江苏老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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