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惠老新政策,这是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潍坊”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改善老年民生和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全市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一是在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10%左右。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三是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中心城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四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和2200元。五是实施服务业振兴计划,大力发展包括社会养老在内的服务业,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断提高服务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