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老龄委印发《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要求在全市开展“老龄工作创新突破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老龄工作六个方面的新突破,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和创新发展。
一是在推进老龄政策体系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建立完善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和考核体系,合力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优待规定》,修订完善市县两级老年优待规定,提高老年人优待优惠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财政扶持社会养老机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特困老年人救助等投入机制,为推动老龄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社会养老机构招商和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鼓励各方力量积极投资兴办社会养老机构。5月份,积极承办好山东省老龄办与省老年学会在潍坊市举办的“山东省老年健康与长寿理论研讨会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峡山湖养老养生示范基地项目推介会”。认真总结“银龄居家乐工程”试点经验,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大力推进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逐步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在推进“银龄幸福和谐工程”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科学发展老龄事业,造福百万鸢都老年人”这一主题,继续实施“银龄安康”、“银龄居家乐”、“银龄通信”、“银龄救助”等工程,不断增加服务和救助内容,扩大服务和救助范围,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开展“孝文化进社区、进校园”和“学习力行弟子规”活动,大力推进“银龄孝德工程”,为老龄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四是在工作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调研力度,搞好科学论证,积极筹建市老年学学会、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市老年志愿者协会。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力争在推进市县两级老年服务中心建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社会养老机构财政扶持政策、社会养老保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是在老龄宣传、信息和老年文体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老龄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老龄工作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大老年法律法规、老龄政策、尊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老龄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老龄工作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力争在市县两级分别设立综合性老年文体活动中心。超前筹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敬老月”和老人节系列庆祝活动。
六是在提高机关履职能力方面实现新突破。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建设“五型机关”为抓手,认真抓好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履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全力打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业兴的部门精神,不断提高机关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