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80岁以上老人下月领长寿补贴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是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办好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好市“两会”精神,今年该局将按照突出重点,抓好城乡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等8大事项,1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标准,3月份发放高龄老人补贴。

  市民政局决定,今年以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建设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1月份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352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五保保障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50元,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城乡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303元和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月平均标准为294元),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市民政局局长陈益君说,今年该局将新改扩建敬老院6家,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今年计划投资4200万元,新建、扩建6家敬老院,增加床位近8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近50%,五保集中供养率将达到全国中等城市水平。

  经市政府批准,今年我市将在全市城区159个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让养老服务逐步走进每个家庭。3月将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其中80周岁-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9元;90周岁-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9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海口市政府每人每月309元)。

  今年我市将按照《海口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补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将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规定,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自行选择火化的非火化区人员,只要具有海口市户籍进行火化的,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其中,自行选择火化的非火化区人员在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还将给予2000元补助。全面启动开发区坟墓搬迁工作,全年将搬迁金沙湾和西海岸南片区项目所涉坟墓50000个左右,并启动新建公墓的征地工作,抓好5个公益性公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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