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民政局、发改委,广德、宿松县民政局、发改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7〕10号)要求,我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安徽省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省级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9日
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省级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7〕10号)精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地方工作成效,充分体现鼓励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的政策导向,经研究,制定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省级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
一、重点支持内容
支持培育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鼓励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将健康养老产业打造成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主要评价指标
实行百分制评价,满分100分。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办法如下:
1、本地区规模以上居民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的比例(满分25分,达到100%为25分,未达到100%按实际百分比乘以25计算得分)。
2、本地区居民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的比例(满分25分,达到100%为25分,未达到100%按实际百分比乘以25计算得分)。
3、本地区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的比例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的比例情况(具体是指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比例,满分10分,达到100%为10分,未达到100%按实际百分比乘以10计算得分)。
4、本地区15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比例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的比例情况(具体是指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的比例,满分10分,达到100%为10分,未达到100%按实际百分比乘以10计算得分)。
5、本地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比例(具体是指内设医务室成为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占有内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的比例)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的比例情况(满分10分,达到100%为10分,未达到100%按实际百分比乘以10计算得分)。
6、本地区出台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及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土地(规划布局)、金融、财政、产业扶持等(满分20分,土地、金融、财政、产业扶持四项政策各得5分,每缺一项扣5分,落实不到位按实际情况扣分)。
加分项:各市在推动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被省政府以会议、文件等形式推广的,在总分基础上增加1分;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以会议、文件等形式推广的,在总分基础上增加2分;1-5项指标超出全省平均值的,每项每超出5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评价实施办法
每年12月15日前各市将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情况及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报送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各地主要评价指标进行核查,遴选确定3个省辖市纳入激励支持名单。
四、具体激励措施
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在下一年度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给予倾斜支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负责解释。
大力发展培育养老健康产业政策激励地方名单及理由
大力发展培育养老健康产业激励工作由民政厅牵头,一共设置6项评价指标,满分100分:本地区规模以上居民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地区居民服务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本地区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比例,本地区15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比例,本地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比例,本地区出台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及落实情况。同时设置若干加分项,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该项工作对各市不实行分类评价,按照得分高低选择4个市表彰。
根据上述指标,亳州、池州、阜阳、合肥四市综合得分位于前四名,推荐予以激励。其中,亳州市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和固定投资增幅显著;池州市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养老机构医保定点两项工作推进有力;阜阳市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明显,养老机构医保定点工作推进有力;合肥市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养老机构医保定点两项工作推进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