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的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以来,市南区老龄委紧紧围绕宜业宜居幸福市南区建设,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狠抓各项优待规定落实,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新的优待老年人规定得到较好的落实。
2月22日,市老龄办高恒文副主任一行到市南区对新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南区落实优待规定情况汇报,对市南区在开展为老服务、落实新的优待老年人规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一、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使新的优待老年人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根据市老龄办的通知精神和区领导的指示要求,市南区老龄办针对新的优待政策和规定,结合市南区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照新、旧优待规定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和全面领会,使每一位同志对新优待规定内容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把握,从而为今后抓好新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针对新优待规定涉及的部门、单位比较多,区老龄办及时将新优待规定转发到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求各单位要各司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对新优待规定内容的宣传,并通过社区老年讲堂等多种形式向老年人宣讲优待规定,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贯彻落实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优待服务
以“六送服务”为主体,构筑居家养老多重保障。市南区坚持巩固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快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到适度普惠型的转变步伐。为解决独居、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市南区每年预留800万元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整合广大社会组织,开展以送奶、送报、送午餐、送家政、送爱心和送健康为主的“六送”养老服务,使全区近5万余名老人受益。
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打造社区养老温馨驿站。自2009年以来,市南区累计投资7亿多元,新建53处社区“三个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建设目标,今年将再新建12处社区“三个中心”,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社区“三个中心”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任务。结合社区“三个中心”建设,不断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对已建成的社区“三个中心”,80%以上的面积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并逐步实现每个社区都有一个老年大学教学点。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建设力度,累计建设609个养老互助点、73个日间照料中心,通过社区养老场所的合理分布,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养老一刻钟服务圈。
以养老机构为支撑,建设机构养老多元体系。市南区积极鼓励和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3家,总床位1603张,入住青岛籍老年人1124人,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17张,对于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困难老年人,按照有关政策,根据其自理情况,为其发放每月500元或700元的困难老年人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平均每年为老年公寓发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费100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老年公寓补助约10万元、走访慰问金约10万元。同时,为1100名入住老年公寓的老年人购买了保险。
以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为依托,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管理。市南区所属的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凡是在本院门诊就诊的老年病人,持本人老年卡,可免普通挂号费。需住院治疗的老年病人,各临床科室可根据床位情况优先安排床位住院。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和指导干预。辖区老年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一律免除挂号费、诊察费,并予优先就诊及治疗;对街道、居委会确认的孤寡优抚老人,开展上门送医送药服务,还积极协助患病老人及时申请办理医保门诊、大病门诊统筹,为老人减轻经济负担。
以制定便民优惠措施为保障,扩大老年人受援覆盖面。市南区组织全区法律服务人员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降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实行多项有利的优惠措施,如:将老年人的家庭生活困难标准放到人均600元;对烈属、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老年人求助不审查经济状况;对老年人赡养费低于600元的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对老年人的财产继承案件给予法律援助;对老年人住房权益受到侵害、严重影响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侵权案件给予法律援助;对老年人因家庭纠纷的求助,尽量用调解的方式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求助,安排能力较强的法律服务人员登门服务;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房产纠纷、相邻关系等影响到老年人基本生活的法律问题,优化审批程序,代为填写申请表格、就近指派办案律师或者提供上门服务,及早帮助其实现合法诉求。
三、强化监督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市南区老年人优待水平
为确保有待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分组先后对全区有关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等机构就贯彻落实新优待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落实速度快、效果好,对新老年有待规定知晓率高,优待规定指示牌放置醒目,受访老年人满意率较高。对因特殊原因没有收到新优待规定的单位,检查组现场发放了新优待规定并进行了讲解宣传,要求尽快落实。对个别单位优待规定执行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
(来源:青岛市南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