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菏泽市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着力办好十件实事,其中五件实事直接惠及老年人。
一是加快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标准敬老院,年内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处以上,确保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0%以上。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达到180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280元;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中的特困老人给予重点救助。三是提高大病救助标准,努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市城乡大病救助标准均提高500元,分别达到5000元、4000元。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伏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水平。四是提高农村五保标准,全市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均提高400元,分别达到2500元、1900元。五是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标准,确保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04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不低于5540元。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