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老龄工作1—2月份取得开门红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菏泽市老龄委确定今年为全市老龄工作落实年,各级老龄部门紧紧围绕今年全市老龄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1—2月份取得开门红。

  一是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的实施意见基本完成文件会签。54号文下发后,市老龄办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起草了菏泽市贯彻落实鲁政发[2011]54号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深入市直相关的22个单位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并进行文件会签,目前已签21个单位,还有1个单位也进行了几次座谈沟通,有望近期确定落实意见会签。

  二是出台《菏泽市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市老龄办协调市卫生局、财政局,依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菏发【2011】13号)要求,联合下发了《菏泽市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规定全市范围内60岁以上城乡常住居民,每年均可自愿参加免费健康检查,明确规范了查体项目内容,查体时间,查体机构及经费保障。

  三是召开全市老龄办主任及2011年银龄安康总结表彰会议。2月29日,菏泽市召开全市老龄办主任及2011年银龄安康总结表彰会议,传达贯彻全省老龄办主任及全省2011年银龄安康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会上印发了《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和《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任务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对2011年的6个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0个银龄安康先进单位和11名银龄安康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四是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年初,根据《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菏发〔2011〕13号),我办起草了《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发布实施。

  五是市政府通报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1月2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菏政字[2011] 3号),授予东明县人民政府、菏泽市政府督查室等21个单位“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菏泽市政府连续3年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极大调动了各级做好老龄工作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

  六是广泛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在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敬老活动的通知》。市政府特邀咨询童彩云到郓城县慰问了百岁老人、郓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定陶县孟海慰问了马常修老年活动室、特困老人。争取财政资金10万元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市烟草专卖局出资1万元为牡丹区的部分高龄空巢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七是通报了今年1—2月份老龄宣传信息情况。据统计,1-2份全市在省以上媒体发表信息、稿件140篇。对定陶、单县等位于前列的县进行表扬,要求落后县区尽快采取得力措施,赶超先进,促进此项工作健康平衡发展,确保此项工作在全省争创一流。通报发直县区领导后,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县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开会,安排信息宣传工作。

  八是参加全省老龄办主任及全省2011年银龄安康总结表彰会议。会上,菏泽市荣获“山东省老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老龄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荣获全省荣誉最多的市之一,作为先进典型,菏泽市作了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的经验介绍,得到省老龄办及兄弟市的认可。完成2011年老年事业及百岁老人实名统计工作。成立了“菏泽花冠银龄爱心志愿团开发区分团”。

  九是配合省调研组完成调研任务。2月29日--3月2日,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郝宪印一行5人来菏泽市开展“人口快速老龄化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影响与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调研,市委政研室、市老龄办陪同省调研组,深入巨野、单县的社区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公寓、菏泽家政学院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市直组织召开了座谈会,配合省调研组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