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出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优待政策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3月2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给全市城乡9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的通知》(张政办发[2012]6号)。2012年1月1日起,户籍在张家界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年满9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所需高龄生活补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4:6的比例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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