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吉安市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10项涉老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制定《吉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要求,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既要积极争取并认真抓好一批国家级社会养老服务试点和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项目,又要大力建设一批具有本地服务特色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使居家养老服务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有一个较大提升。
二是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及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四是加大吉安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吉安市老年公寓建设力度,按计划竣工投入使用。
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落实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六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80元。
七是城市和农村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提高到265元和225元。
八是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赣编办发[2011]36号和赣民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人员招聘、经费落实工作。举办新任敬老院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为重点内容,启动新一轮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内完成所有敬老院配套改厕工作。
九是严格按政策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烈士子女普查、身份认定和审批工作,确保相关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十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一批优质为老服务公益项目和优秀为老服务公益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