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50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5号)。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城乡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这是省政府首次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办。
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全面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50项重点工作,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老龄办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发展、巩固、提高”的原则,在现有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年底全省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