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贵州省黔南州委及所属12个县市均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在全州各级形成和建立了老年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高龄补贴、老年事业发展经费等长效保障机制。
在各级老龄办的主动协调和努力争取下,目前,惠水、三都、长顺、贵定、独山、荔波等6个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罗甸、平塘、都匀、龙里等4个县(市)制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福泉市、瓮安县出台了《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州委的《意见》,州政府批转了《关于转发州民政局等部门黔南州福彩体彩走进农村老年活动室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规定了2010—2015年,每年从体彩福彩中拿出40万元补助20个农村老年协会建设。《方案》的出台,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
12县市《意见》出台后,罗甸县执行了年龄在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高龄补贴。福泉市、瓮安、惠水、贵定县执行了非财政供养的,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高龄补贴。都匀市、独山、龙里、长顺、平塘、荔波、三都、都匀经济开发区执行了非财政供养的,90—94周岁每人每月50元,95—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高龄补贴。州及各县市老龄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且大幅度提升,在人员编制上也分别增加1—2人。
(来源:贵州省老龄办事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