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唐:大学毕业在重庆工作4年后去了北京打拼,在北京上了8年班,又因工作调动转战上海。在这3个地方先后都参了保的她有点懵:我的养老和医保该怎么办?像Miss.唐这样在多地就业并参保的并不在少数,工作或长期居住地变更时养老和医保要不要转移?多地参加养老保险该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各地通用吗?不办转移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吗?关于这些问题小编的建议是这样的。
职工医保
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影响你的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保接续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保费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并补划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补划个人账户。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的,其他跟单位参保一样,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6个月。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方可一起转移,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转到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另外,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将影响您享有退休医保待遇的时间哦~)
建议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你的医保待遇,在多个城市(社保的不同统筹区)之间流动时,请记得及时把你的职工医保一同带走。
职工养老
职工养老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是累计计算的;
领取养老金时,多个地方参保的,需将养老保险集中转移到一地,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累计缴费年限在某一个地方满10年及以上的,在该地领取。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领取。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人将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领取。
建议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都可以累计,最终需要全部转移到退休地城市(社保统筹区)。可以在多地流动时将职工养老转移接续随身带走,也可以在能确定退休地时,把以前工作经历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全部转移接续到退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