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新建民办养老机构300所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近日下发,规划倡导社会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

  据了解,“十二五”吉林省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服务站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重点为高龄、空巢、患病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同时,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

  据介绍,根据规划还将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倡导社会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城市通过廉租住房优先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要优先收养城市“三无”老人。农村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无房或居住危房,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救助或按“五保”集中供养。

  建立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此外,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城市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依托农村社区等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十二五”期末覆盖全省。

  采取新建、改扩建和租赁等形式,建设一批多功能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

  加快养老机构改造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新建民办养老机构300所,新增床位3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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