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2012年着力做好12项老龄工作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3月21日上午,安阳市2012年老龄工作全会召开,对2012年市12项老龄工作和“十二五”期间的老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2012年着力做好全市7项重点老龄工作和5项日常老龄工作。7项重点老龄工作是:

  一、启动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型城市”的理念,意在推动各国建设老年友好型的城市环境,帮助城市老年人保持健康与活力,消除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的障碍。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推广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全国老龄办确定的重点工作。根据全国老龄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安阳市实际,学习借鉴黑龙江齐齐哈尔和浙江湖州先进经验,安阳市将在今年启动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试点的申报工作。

  二、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四级联创活动
  经中央批准,“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列入国家评选表彰常设项目,表彰周期为3年。分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安阳市将在2012年制定《安阳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和市高新区要命名一批县(市、区)级“敬老文明号”,为申报市级、省级、全国级打下良好基础。

  三、适时启动“老龄安康工程”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省外先进地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市老龄办积极配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启动实施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简称“老龄安康工程”,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中的公益作用和支撑作用,解决老年群体遇到意外伤害后的保险问题。

  四、巩固和深化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实施成果
  在巩固安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安办〔2008〕5号)政策实施成果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要求,继续扩大优待内容和范围。鼓励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具有本地户籍的70—7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适当的敬老津贴。以上费用均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提倡有经济条件的村(社区)或村(社区)内的企业向本村(社区)60岁及以上年龄的老人发放或捐赠敬老津贴。对于100岁及以上年龄老人,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200元的敬老津贴;对于90—99岁老人,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每人每月要发给不低于60元的敬老津贴;对于80—89岁老人,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敬老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市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
  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要继续落实好安政〔2010〕59号文件,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市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认真落实安阳市《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安政办〔2011〕50号)文件要求,2012年年底前,安阳市筹备成立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本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所辖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初步形成安阳市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体系。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审批设立和监管。要加大政府扶持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力度,对特困、独居老人探索以发放服务券形式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要从各级福彩和体彩公益金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市、县(市、区)和市高新区及乡镇(街道)要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资金,多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扩大养老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今年,各县(市、区)老龄委、市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在积极推动本县(市、区)各级广泛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豫政〔2011〕80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的“五有”标准(即有统一名称、有服务场地、有服务制度、有服务队伍、有人员职责)建设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市高新区重点培育、打造2—3个示范性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50个示范性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梯级服务,提升服务档次。同时,根据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需要,培育1—2个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龙头型市级家政服务公司。要进一步扩大北关区12349为老服务信息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努力将其建设成覆盖全市,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服务平台。另外,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市、区)”申报工作,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已荣获“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市、区)”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建“全国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

  六、开设《安阳广播电视报•晚情》专版,扩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阳市的老龄新闻宣传工作,经市老龄委与安阳广电网络总台研究,从2012年元月起在《安阳广播电视报》开设《晚情》专版,各县(市、区)老龄委、市直各单位老年协会可继续通过《安阳广播电视报•晚情》组织老年人学习老龄知识,广泛踊跃投稿,支持安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与各级宣传部门一起,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大老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和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优化老龄工作环境,营造浓厚敬老氛围。

  七、隆重开展三年一次的老龄工作“三奖三先”评选表彰活动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安阳市老龄事业全面发展,2012年安阳市将隆重开展老龄工作“三奖三先”(三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老有所为奉献奖、敬老好儿女金榜奖;三先: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老龄工作者、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评选表彰活动,掀起安阳市创建全国、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活动的新高潮。

  同时,要继续抓好以下5项日常老龄工作:

  一、继续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要把以创建“六好”(1、领导班子建设好;2、规章制度好;3、老年教育好;4、老年设施和档案、台帐管理好,有一个设施齐全的老年活动场所和内部管理制度;5、经济基础好,协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6、作用发挥好)老年协会为内容的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结合村(社区)换届工作,及时选好村(社区)老年协会带头人,由热爱老龄工作、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能力强、群众拥护的返乡退休干部、老教师、企业退休管理人员等任老年协会会长。要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和会长的年度工作考核,凡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出数量、质量要求,固点扩面,每年都有新的进展。

  二、继续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完善专、兼、聘的老龄工作队伍体系,目前有的县(市、区)老龄办人员过少状况必须尽快改善。各县(市、区)要始终不放地加强乡镇(办事处)老龄委的班子建设,这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基础。要巩固和深化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督查机制和联络员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成员单位共同职责和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与沟通,既要各负其责搞好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注意在工作中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继续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完善老年人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同时,要配合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当事人案件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制度和涉老纠纷案件陪审员制度;县(市、区)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严肃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公安部门要建立“涉老案件领导小组”,并在派出所确定专人负责涉老案件,加大涉老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为老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开设为老年人服务的窗口,承担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继续开展好“敬老月”的庆祝活动。2012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利用好“敬老月”这一大好时机,提前周密安排好各项有关“敬老月”的工作和活动,以表彰、庆祝、慰问、座谈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张旗鼓地抓好“敬老月”庆祝活动,着力营造尊老敬老,关心、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继续加强市老龄办自身建设。市老龄办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要求,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培育先进机关文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和发展本领,加强对县(市、区)和基层的调研、指导,为全市老龄工作系统起好表率作用。同时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老龄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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