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里区普惠养老又有新举措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哈尔滨市《道里区关于为困难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政府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道里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标准》的通知将在4月1日起实施,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道里区经过4年政策上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实现高龄、低保、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化。累计投入资金500万元,直接补助老年人数达1500人以上,惠及约12000老年人家庭。

  一、为困难失能及重度残疾老人提供政府补助居家养老服务

  哈尔滨市道里区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了《道里区关于为困难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政府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规定,区财政全年预计投资115万元用以惠及道里区的低保、低收入、低收入困难、无基本养老金家庭中的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其中:对自愿申请的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和重度残疾老年人,政府每人每月给予210元“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券”;无基本养老保障的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政府每人每月给予160元“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券”,由专业服务机构每月至少提供12小时的居家生活照料服务,同时,为了更好的照顾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道里区在原有日常生活照料、上门医疗巡诊和“社区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等服务基础上,特别增设为有条件的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服务;免费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优先实施家庭无障碍生活设施改造,安装卫生间扶手、配备轮椅、安装闪光门铃、语音门铃等无障碍设施;为有需求的失能老人提供康复训练指导服务;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多种关怀慰藉服务及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安装“一键通”呼叫器和“平安通”报警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和平安保障服务等20余项服务内容。

  二、提高区级政府买单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补助标准

  哈尔滨市道里区制定《道里区关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标准》,区财政在原来每年投入1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增加服务资金50万元,将全区政府买单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补助标准整体提高,其中65周岁以上、月收入在490元以下的“三无”、“孤寡”老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全市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0元(全市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其他独居老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全市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超高龄老人家庭及80至89周岁低保、低收入、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全市无此项政策)。在服务资金标准提高后,具体服务项目也在原有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基础上,把“一键通”、“随身通”“家庭平安通”等紧急援助、生活需求、日常生活信息化咨询服务及残疾老年人康复训练等服务全部纳入政府补助购买范围。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与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我区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会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道里区曾在2010年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了《关于为90周岁以上超高龄老人家庭提供普惠型辅助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在2011年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了《道里区关于为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补充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今年推出的《道里区关于为困难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政府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开居家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的先河,为打造宜居先行区和开展普惠型居家养老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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