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2年3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期间的老龄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时期的工作任务。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杜秦瑞,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黄昌元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老龄办主任托乎提•亚克夫作《关于“十一五”期间老龄工作情况和“十二五”时期工作安排意见和报告》,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宋海渭宣读《关于表彰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向伊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25个“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谢志德等28名“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奖杯;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大会发言交流经验,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先后做重要讲话。

  肖开提•依明常委讲话时强调,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老龄事业所处的新阶段新机遇,紧扣时代脉搏,增强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老龄事业新局面;各地要加强领导,创造条件,积极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社会各界要关注老龄工作,主动参与,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把老龄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贾帕尔•阿比布拉副主席要求,各级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继续完善各项涉老制度、大力抓好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抓好农村老龄工作及老年优待和老年救助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理论研究等四个方面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各地州市老龄委主任、老龄办及其综合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所在市(区)老龄办负责人,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受表彰的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自治区老龄办直属单位及机关处以上干部等约160余人参加或列席了会议,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老年康乐报社等媒体的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会前,自治区党委肖开提•依明常委、自治区人大杜秦瑞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贾帕尔•阿比布拉副主席、自治区政协黄昌元常务副主席会见了获奖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并合影留念。
(来源:新疆老龄办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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