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于2011年7月1日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两项制度,实施这两项制度,是解决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是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的德政工程,是关心关怀为新疆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各族老年人的暖心工程和惠民工程,是“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党的十七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战略目标的具体实践。
自开始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两项制度以来,伊宁市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7-12月,享受到新政策的老年人共有3342人,共发放生活津贴116.1620万元 。
2012年初,通过基层、老龄办一级一级的对第一季度申领高龄生活津贴老年人资格的严格审核后,于3月20号以前对符合条件的80-89岁老年人3207人,核发48.105万元,90-99岁老年人408人,核发14.688万元,百岁老年人15人,核发9000元。即第一季度共为3630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63.6930万元。各基层单位已于近日起开始将高龄生活津贴逐一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同时,为了确保高龄生活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我办在最初登记、审核报表中都留有领取生活津贴老人的家庭电话或亲属的电话。老龄办每天随机电话查访老年人是否及时足额领取到生活津贴,近期的电话查访中没有出现问题。
伊宁市是于2005年就开始为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津贴。2007年时,又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生活津贴。这些政策的实施,也充分体现出伊宁市市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体现出伊宁市老龄事业逢勃发展的现状。
(来源:伊宁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