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老年电大教学点的规范化建设和教学发展,近日,湖州市制定出台了《湖州市老年电大市级示范教学点创建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市级示范教学点(班)老年学员人数在50人以上,每年用于老年电大的办学经费不少于4000元,辅导员人数2人以上。
《意见》要求,市级示范教学点教学场地(含教室、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配电视机、DVD或多媒体设施。每个教室配有1台适合老年人收视的电视机(投影机),集中收视的教室,应配有投影、扩音设备。教学点(班)课桌椅不少于50套(座),配有1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意见》提出,市级示范教学点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台帐规范,教学活动丰富,有信息与交流,教学研究,先进表彰与总结。
市级示范教学点的创建考评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对符合标准经考评合格的教学点予以命名授牌,有效期2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建立市福彩公益金资助老年电大市级示范教学点以奖代补政策,对评为市级示范教学点的给予适当办学补助。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