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城市三无老人保障工作的意见》,淮安市将为城市“三无”老人建立供养标准增长制度,实行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同时加强其医疗保障。
建立供养标准增长制度
供养标准将按照不低于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比例确定当年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
淮安市将把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确保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
城市“三无”老人自愿到机构养老的,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安排其去当地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老。
选择居家养老的,所在街道、社区根据其养老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对选择居家养老和患有精神性、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通过签订供养协议书,采取委托亲友代养、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等方式实行分散供养。
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定期检查分散供养城市“三无”老人的住房和日常生活状况,对其危旧房屋及时进行修缮,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特殊照料。
淮安市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市“三无”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将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其参保费用由政府承担;将城市“三无”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制度内医药费自付部分参照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政策予以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城市“三无”老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家庭病床出诊费等相关医疗费用,惠民医院优先为城市“三无”老人提供服务。
如何申请?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由所在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填写《机构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
分散供养城市“三无”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城市“三无”老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老人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城市“三无”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其他原因失去生活依靠的证明。
城市“三无”老人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来源:淮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