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的好政策,我们农民也能领养老金了。”日前,广昌县驿前镇驿前村70岁的老农赖大福从镇信用社领到了上个月的养老保险金55元。这是该县实行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的喜人一幕。
去年7月,广昌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该县成立了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年满16—59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户籍地自愿参保,个人缴费额为每年100—1000元,政府补贴金为每年30—75元;农村五保户和计生纯女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则由财政代缴每年50—100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年满60周岁的居民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同时,该县设立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建立了全县居民参保档案,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行政策能力。另外,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办理保费收缴和参保登记手续。目前,该县参保人数达4.3万人,收缴保费536.8万元,已发放新农保养老金9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