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居家养老慈善基金设立于2008年,首期设立了500万元的居家养老慈善基金,近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区福彩公益金出资300万元,慈善总会配套200万元,将北仑区居家养老慈善基金本金增加到1000万元,年增值60万元,用于困难家庭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购买。
为管理和使用好居家养老慈善基金,区老龄委和区慈善总会还联合调整了《北仑区老龄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增值资金的使用范围为由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老人,分为常规护理和特别护理两类。申请护理补助须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向区老龄办书面提出,并填写相关资料,区老龄办收到申请后,逐级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由区慈善总会分管秘书长、财务人员与区老龄办承办人共同办理补助费拨款手续,并委托区老龄办具体发放。补助费由受补助的护理员凭身份证亲自领取,发放完毕后,所有资料送区慈善总会存档。
这次居家养老慈善基金的本金扩大后,常规护理的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特殊护理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
(来源:宁波北仑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