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山西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在省城太原煤炭宾馆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老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省老龄工作任务。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各市老龄办和省直机关老龄办的负责同志,全省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老龄办主任等。会议由省老龄办副主任续爱峰主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王进龙总结全省老龄工作并讲话。
首先各市、省直老龄办汇报2011年老龄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老龄办对全省各市、省直老龄办全年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进行了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市评选全国、全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王进龙在总结全省老龄工作时指出: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老龄办的正确指导下,在29个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老龄组织和广大老龄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老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老龄事业呈现出新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一)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明确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二)老年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发展,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1年底,山西省城镇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0%,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4%。晋中、长治、晋城、大同、阳泉等5市,寿阳、和顺、壶关等5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老龄特困救助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朔州、阳泉、太原、晋城、长治、临汾、晋中等7市,8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老年人养老补贴金制度。(三)加强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调研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基本完成了《山西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2010-2050)》工作。(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1年4月至6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老年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解决了老龄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对老龄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五)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深化基层老龄工作。至2011年底,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1397个乡镇(街道),有1067个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28200个行政村,有21122个成立了老年协会(村老龄委),基本实现了组织落实。全省已树立20个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209个示范乡镇,1873个示范村。(六)积极推进,深入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七)加强宣传和办实事相结合,不断扩大老龄工作的影响。(八)不断推进“银龄行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
2012年是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老龄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一)全面推动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二)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三)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市至少要确定1-2个县(市、区),其中包括市所在地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要确定3-5个社区和行政村作为试点。(四)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五)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六)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今年年底,城市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要达到85%,农村老年协会覆盖率要达到75%。(七)不断强化宣传工作。(八)积极推动“银龄行动”深入开展。要以省委组织部、人社厅、老干局、科协、老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注重发挥老龄人才作用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把广大老年知识分子汇聚在“银龄行动”的旗帜下,为再造一个新山西凝智聚力,建言献策,施展才华,发挥作用。(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大老龄工作格局。老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老龄委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来源:山西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