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您好,我家有老人今年刚满80岁,听说从80岁起每月给100元,她有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请问要把钱打入卡里需要什么手续吗?
处理单位: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管理服务工作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1月1日后新增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人员,需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具体如下:
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对已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老年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之前,要按以下要求办理确认手续:
(一)新增充值人员是指已领取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并将于近两月年满80周岁的北京市户籍老年人,或近两月初次领取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并已满80周岁的北京市户籍老年人。
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对新增充值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确认和充值:
1、市老龄办依据北京市养老服务与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结合殡葬火化数据和市卫计委死亡证明等数据,在老年人满80周岁前两个月自动生成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人员充值名单(以下简称“充值名单”);
2、各区指导辖区社区居(村)委会根据充值名单,通知管辖区域内的老年人办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确认手续;
3、老年人办理确认手续,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其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办理地社区居(村)委会办理,社区居(村)委会确认其年龄、户籍和生存状况;
4、委托直系亲属代为确认的,代办人须携带老年人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5、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其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办理地社区居(村)委会代为办理;
6、老年人在年满80周岁当月及之前办理确认手续的,自满80周岁当月起充值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7、对经通知但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老年人,暂不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之后,如老年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补办确认手续的,自确认当月开始计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8、社区居(村)委会无法与充值名单上的老年人及其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无法确认老年人生存状态的,暂不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此后,老年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自确认当月开始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并补发自老年人年满80周岁到确认前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二)年满80周岁,但未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北京市户籍老年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可至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自办理当月起计发。
办理确认手续后,由各区将新增人员数据推送到市里,再由市里将各区充值名单及额度明细,于每月26日前推送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由银行将补贴发放至老年人养老助残卡额度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