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整治问题清单,发布了新的行动指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夯实养老领域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更加有效地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更加有力地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保障养老服务标准有效供给。落实好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服务提供和支撑保障等方面标准的研制。会同民政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评价体系建设,采用快速程序,加快《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定》等重要标准立项、研制和发布工作。加强国家、行业和各地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加养老服务标准供给,适应养老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注重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政府标准要“保基本、兜底线”,市场标准要快速反应需求,体现灵活性和多样性。积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领跑者”。
积极推进质量创新,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再上新水平。推进各地方政府将养老服务质量指标纳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对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加快制定实施《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探索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服务信息清单制度。深化养老服务质量监测,用好监测结果。及时总结推广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经验,培养先进典型,打造服务品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配合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好养老院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测,针对安全隐患,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整改。
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质检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积极与民政等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共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标准化+养老服务”行动,强化养老院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用。大力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创新质量监管,为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改善和服务水平提升多做贡献,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