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结合”的老年护理机构为载体,将包括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医疗费、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本支付范围,减轻参保老年居民的经济负担和家庭负担。项目的实施直接惠及约8万名生活不能自理或接受临终关怀的老年人,有助于提高老年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每年需筹集资金3亿元。
青岛经过六年的试点,已经有了30多家“医养结合”的老年护理机构,老人在这样的机构里,既能养老,又能治病 ,目前,这30多家机构基本分布于市内四区,今后,青岛市将逐步培训相关人员,逐步扩大规模,使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升。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大和民政养老院、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
在资金来源上,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新的民生项目,在资金筹集上将不再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由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医保统筹基金、福彩公益金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