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唐山市老龄办召开了全市老龄工作会议,首先传达了河北省2012年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分别由丰南、迁安、丰润、遵化、路南等五个市(区)的老龄办从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孝亲敬老之星” 评选表彰、强化老龄机构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典型发言。会议对去年全市老龄工作进行总结的同时,对2012年老龄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市、县两级老龄办要把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作为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定下决心、下大力气、全力抓好。目前,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都已明确提出“全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规定,唐山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交流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逐步推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要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不在于标准多高,关键要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爱。目前,唐山市已有丰南、路南两区为85岁以上老人发放了生活津贴,迁安市已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今年,市、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此项工作上,要认真搞好测算,积极争取,本着低起步、广覆盖、逐步提标的原则,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助老健康御险”活动。2011年全市有24.22万名老年人得到了保险保障,覆盖面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2.58%,支付保险赔款128万余元,有395位老年人及家庭得到保险补偿,有效地减轻了因老年人受到意外伤害所造成的经济压力。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去年成功经验和作法,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各级政府、社会力量为困难和高龄老人投保,鼓励老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保,巩固和扩大参保覆盖面,为广大老年人构筑一道意外伤害的保障屏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今年老年人参保覆盖面确定为20%以上,全市力争保持全省第一。
三是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老龄工作机构是省、市早已有明确要求,省政府五部门早已在2008年就出台了文件,唐山市于2011年6月还以市政府五部门的名义下发了正式文件,为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老龄机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到目前为止,从总体看虽然有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凡未按照这一要求落实老龄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的县(市)区,都要在今年上半年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在基层建立老年协会,是今年推动全市老年事业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要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两级部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三年内实现城镇社区老年协会健全率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0%以上的总体目标。唐山市确定今年各县(市)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健全率要达到40%以上,各县(市)区要抓紧这项工作。市级还要筹备成立“老年事业发展促进会”社团机构,使其在促进全市老年事业发展、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项目、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四是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部署,从今年起,定期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这是国家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老龄办已下达唐山市推荐评选出50个“孝亲敬老模范单位”、50个“孝亲敬老之家”和95个“孝亲敬老之星”名额。从现在起至6月底前要发动相关部门进行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对典型的发掘,及时进行提名推荐上报。与此同时,市级还将命名表彰100个“孝亲敬老模范单位”、100个“孝亲敬老之家”、200个“孝亲敬老之星”,通过扩大评选面,将更多的敬老典型事迹呈现在全社会面前。对此,各县(市)区要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高标准完成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把那些事迹突出、影响面大、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评选上来,争取全市有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荣誉称号,推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上唱响尊老敬老爱老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