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之首。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19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87%。辽宁省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451万人,占常住总人口(43746323人)的比重为10.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高出1.43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辽宁省老年人口比重仅低于四川(10.95%)和江苏(10.89%)两省。若不考虑省际青壮年迁移人口的影响,仅从自身人口年龄构成而言,辽宁省老年人口比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居于首位。

  多年来,辽宁省十分关注老龄化社会问题,积极应对。几年前,沈阳市东陵区就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对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并且将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200元。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水平达到4600元、分散供养水平达到3000元。此次提标以后,全省集中供养水平位居全国第六;分散供养水平位居全国第八。

  全省始终把农村老人供养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创立了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主体、以乡镇敬老院为补充、以供养农村五保老人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格局。

  据统计,2011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维修改造农村敬老院138所,对20所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施进行了添置和更新。时下,全省14.2万农村五保老人生活环境和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没了后顾之忧。

  今年年初以来,全省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水平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由2011年的4000元和2400元,提高到现在的4600元和3000元,提高幅度为15%和25%。

  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幅度较大的是沈阳市,集中供养水平和分散供养水平四县(市)为5660元和3240元、九区为6210元和3790元。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等10个市政府从今年1月份开始按新的供养标准发放供养金,其他市也将从第二季度起按新的供养标准将五保供养金拨付到敬老院和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
(来源: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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