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实现全省老年人人人享有基础养老金,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根据规划,青海省着力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符合青海省情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十二五”期间,建设42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3个全国示范性养老基地(老年公寓)、5个示范性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工程项目、46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和336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约30张各类养老床位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公交设施无障碍率力争达到60%以上。逐步建立符合青海省实际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的多种经营模式,变单纯“政府办福利”为“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提供服务、老年人享受服务”,实施“货币化养老”。到2015年,老龄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养老护理机构中民营所占比重也要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积极探索公有制养老机构的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发展民办公助、私营、股份制、合资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趋势。
(来源: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