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农村敬老院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建立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保障和服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民政、人保、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科学设置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公开选聘敬老院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考核机制,规范财务管理体制。
据了解,全市农村敬老院将统一以“XX乡镇(街道)敬老院”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数不低于1:10的比例(最低不少于3人)确定每个敬老院应设工作人员职数。其中院长和会计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敬老院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纳入预算,确保敬老院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公开招聘院长和会计人员,其他服务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服务力量。被聘用人员与县级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社会福利。
(来源:江西省吉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