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其中规定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员须持证上岗。
该稿提出,在社会养老机构中,平均6名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而对于需要介助和介护的老人,平均每3人就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
数据显示,2010年,该市取得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的仅2000多人,而全市超过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已过百万人。 (来源: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