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和谐社会建设中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探索与思考
作者:   来源: 辽宁民政  2017-09-27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重大的社会问题,老龄问题是21世纪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国情。党的十七大在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发展目标中,重点强调了老龄工作。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切实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个民政工作者必须深入思考研究、勇于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
  目前,鞍山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2.4万,占总人口的14.8%。按照国际公认的老龄社会标准,鞍山已于1992年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城市的行列,早于全省五年、全国七年的时间。鞍山的人口老龄化结构呈现十分鲜明的三个特点:一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经历不到10年的时间,鞍山的人口已由成年型步入老年型。二是老年人预期寿命提高快。已由建国初期的35.79岁提高到今天的75.81岁。三是老年人口抚养系数上升快,已由1964年的6.2%上升到目前的20.5%。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必然要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致使劳动人口负担加重,财政保障支出增加,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变化,导致家庭结构和赡养功能嬗变等。这些无疑将成为直接影响我们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同时必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需要我们清晰思考、深入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尽职尽责地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以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为根本环节,着力完善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把工作中创新的经验上升到政策层面,再通过政策规范形成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老年人生活、权益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是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几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体制上加强,制度上完善,机制上强化”的原则,先后创造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以市委文件印发了《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批转了《关于对全市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待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享受优异待遇的通知》、《鞍山市九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通知》等等。
  以鞍山市的工作实践看,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重点抓好三个层面。一是建立健全最基本的保障机制——老有所养。我们将全市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离退休人员连续6年增加了基本养老金,2009年全市发放基本养老金38.1亿元,比“十五”同期增长157.96%。城镇建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制度。全市凡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现了包保,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老人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建立健全最重要的保障机制——老有所医。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扩面的惠及下,城镇老年人绝大部分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市三县一区全面铺开,2009年,全市参合农民为172万人,参合率为99.5%。以市长大医院(原鞍钢长甸医院)为基础,改扩建的市老年病康复治疗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全市二级以上28家医院落实了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全年全市累计为“持老年证”就医者,减免挂号337925人次,减免挂号费33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纳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共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3万余份,建档率达到80%以上。鞍山的实践证明,建立健全老有所医的保障机制模式是一个地区老龄工作至关重要的标志性保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最切实的保障机制——及时更新出台惠老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市惠老政策在前期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医挂号免费、游览景点免收门票、半价乘坐公交车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档、扩面、加速。2006年,市政府出台《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百岁以上老年人每月的营养补贴上调为200元,并为9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月发放营养补贴100元。2007年,城区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2009年,城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乘坐公交车。2010年,将原来的只为9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月发放营养补贴,调整为全市90-9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定期生活补贴100元。多层面、多领域、多种类的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惠老政策的及时出台更新,是鞍山老龄工作中建立健全的特点最鲜明的保障机制之一。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老年人的保障机制,其前提条件是充足的财力做支撑和保证。
  新形势下的老龄事业是一项创新事业,创新事业的发展需要制度的创新、政策的创新。立足于构建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新格局的目标,我们将进一步创新诸如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完善老年优待办法、切实解决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方面的制度、政策,从制度、政策的层面来推进服务方式由单一向多样化服务拓展,服务对象由传统救济对象向全体老年人拓展,服务项目由单一生活护理照料向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拓展。
 
  二、以构建拓展服务体系为根本环节,着力实现亲情服务的全方位、多层面、广覆盖
 
  针对“未富先老”的国情,我省进行了大胆实践,创造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龄事业发展服务体系。鞍山市的工作实践又一次证明:居家、社区、机构的服务体系是一个互为补充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才能使绝大多数老年人老有所养;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才能使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得以巩固;只有强化机构的补充作用,才能使有特殊困难、需要特殊照顾的老年人得到有效照顾,通过示范辐射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
  通过对省厅构建的老龄事业发展服务体系的认真学习、领悟,结合鞍山的实际,我们切实感到完善的服务体系建设要突出三条主线。一是构筑养老服务体系,全面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全市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依托社区优势的“养老服务圈”。改造农村敬老院23所。全市共有各类福利机构140余家,床位12357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5张。市老年公寓实现资产利用率100%,入住率100%。由政府买单提供服务的“三无”老人数量也从2004年的30人增至596人,范围由城区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城区已有50%以上的社区依托“一站四室”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去年以来,市政府加大了对社区老年活动站的建设力度,新建和改扩建了56个面积各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示范老年活动站。同时还规划建设了20个面积各15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活动站。二是构筑医疗服务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全市各大医院都为老年患者就诊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就医路径,二级以上28家医院建立了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开设老年优先就医门诊。2006年在全市21个社区建立卫生服务中心,有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年开展为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测血压、测体温,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健康咨询,关怀老年人健康状况。三是构筑法律服务体系,着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了“五五”普法内容,开展了法制宣传进农村和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了对弱势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45件,提供法律咨询460件。免收公证费2.3万元,上门办证38件。大力开展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各类老年人纠纷390件,做到了调处率100%,调成率98%以上,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已有95%的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将老年人合法权益列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做到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随着老龄事业的发展,从鞍山市的情况看,进一步探索创新老龄事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应把工作的着力点和建设平台放在社区领域:一是丰富发展居家养老的服务新网络。二是开拓社区养老服务的新领域。三是注重硬件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信誉,打造服务品牌。
 
  三、以探索创新活动载体为激励环节,高品位地满足老年人自我价值再实现的人性需求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一书中,提出的人性基本要求层次理论认为,就人的本性而言,除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之外,还有更高层次上的自我实现需求、被他人和社会承认的需求。回顾总结近些年来的工作,我们认为,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人性权益,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实现老年人的人性本质需求,必须通过社会化的网络格局,采取“典型带动,舆论牵动,活动拉动,上下互动,经验推动”的工作方式,结合老年人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创新老年人的活动载体。
  一是探索创新老年志愿者活动的形式载体。为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尊重并实现老年群体为家乡鞍山的振兴和发展奉献余热的意愿,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于2002年7月成立了老年志愿者协会。目前,全市老年志愿者的队伍已发展到8.1万人,其中老年志愿者治安联防队449支,老年志愿者交通治安巡视员队伍210支,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站等相应的组织共269个,文艺团队310多支,健身团队288支。形成了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网络。几年来,我们先后通过老年志愿者这支队伍载体,组织老年人满腔热忱地参与了“振兴鞍山,余热生辉”谏言献策活动。共提出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稳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16个方面的建议16100多项(条),其中520项(条)被有关部门采纳。有11万人次老年人参与活动,城区面达61%,农村面达38%。积极主动地参与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广大老年志愿者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积极参与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鞍山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全市成立护绿小分队407个,认养绿地43万平方米,建设大小花坛1900多个,创建花园式社区122个。精心组织开展了扶贫帮困活动。共组织4558位老年志愿者同贫困家庭和特困老人结成了帮扶对子,有118名老年志愿者通过科技扶贫帮助了310户农村贫困家庭,举办各类培训班400多次。多层面地开展了法律服务活动。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1000多次,调解民事纠纷5160人次,帮教青少年17500多人次。全市有百个老年志愿者组织和百名优秀老年志愿者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他们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又满足了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性本质需求。
  二是探索创新主题系列活动的形式载体。几年来,我们坚持党政主导、社会联动、上下互动的组织格局,开展了一系列重阳主题系列庆祝活动。2006年全市开展了以“贯彻《老年法》,共建和谐鞍山”的主题系列活动。开展了“网通杯”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报纸和电视两种媒体吸引了近万人参与,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通过举办“共品重阳敬老粥”活动,使广大老年人倍感社会的关爱。2007年开展了以“新生活,新风尚,新鞍山”的主题系列活动。谷春立市长、刘桂香副市长等领导专程慰问了百岁、特困高龄老人。我市与省老龄委联合举办了全省“庆祝十七大,盛世夕阳红”老年人文艺汇演,还举办了《俏夕阳》专场文艺演出、万名老年人广场演唱、万名老年人健身表演、万名老年人登山和千名老人金婚银婚庆典等系列活动,充分体现了活动的全民性、广泛性、社会性和联动性。
  三是探索创新开展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为有效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发展不平衡、组织不健全、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全市于2006年开始开展了“抓基层,打基础”创建老龄工作先进活动。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市104个乡(镇)街实现达标率95%,1154个村(社区)实现达标率85%,比预期目标分别提高10%和12%。铁东区基本实现100%达标。评选出创建工作标杆县(市)区两个,标杆乡(镇)街37个,标杆村、社区267个,工作者标兵118名,老年志愿者之家25个。
  创新载体地开展适应老年人特点的社会化活动,是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向上发展的血脉所系,深度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关键环节是要通过民间组织机构的力量,加强公益性的老年活动组织建设,重点在社区打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出龙头的示范、辐射、牵动、影响作用。
  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高质量高水平地发展老龄事业,是民政工作一项重大又紧迫的战略任务,其中包括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养老模式、坚持城乡统筹、吸收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规范服务管理、延伸服务网络、营造环境氛围等工作,都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探索与研究,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