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5月9日上午围绕民生话题接受了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上海已基本形成了布局覆盖城乡、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网络。总体上看,上海市居民的就医可及性较好,能够比较便捷地享受到各类医疗资源。下一步,上海市将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机构和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并在年内出台上海市家庭医生制试点的指导意见,长远目标是让每个上海居民都能有一名值得信赖的家庭医生。
上海作为老龄化城市,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机构和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已纳入“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其中包括部分二级公立医院“转型”。
徐建光介绍说,为盘整存量资源,促进上海市医疗服务领域“治疗—康复—护理—家庭”梯度分流模式和路径的建立,上海将在确保上海市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中坚力量和区域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明确不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
对人口导出、医疗资源较为丰富区域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企业职工医院等,但涉及公共卫生保障的二级专科医疗机构除外)——
■如该机构病源萎缩、医疗资源利用率低但学科基础较好,原则上应转型为康复机构;
■如该机构病源以老年护理为主、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可转型为老年护理机构;
■如该机构尚不具备整体转型条件,可将其康复业务或老年护理业务剥离,归并整合入其他康复机构或老年护理机构,有条件的成立新机构独立执业。
对人口导入、医疗资源较为薄弱区域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包括郊区县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市区中心医院,应继续巩固并提升其区域医疗中心地位。同时,在确保原有医疗服务功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设康复医学科室、老年护理科室或增设康复机构、老年护理机构冠名等形式,发展康复服务和老年护理服务。
关于“家庭医生”,徐建光表示从长远来看,期望通过家庭医生制的实施,达到3个目的:一是家庭医生成为医疗资源利用的守门人;二是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三是家庭医生成为医保经费使用的代理人。
从2011年起,上海市在长宁、徐汇、闸北、静安、杨浦、闵行、浦东、宝山、青浦、金山10个区率先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试点。截止到年底,10个试点区共有7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7家服务站、281家村卫生室开展试点;共有934名注册全科医师担任家庭医生,郊区另有476名乡村医生参与试点;已累计签约家庭20余万户,签约居民50余万人。
目前,市卫生局已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内容涉及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总体目标、制度框架、服务内容、服务形式与所需的配套保障。文件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将于年内作为医改配套文件出台。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今年将拓展至全市所有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