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等法规政策精神,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17年10月1日至31日全省深入开展以“关爱老年人 欢庆十九大”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将深入开展以下活动。
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全省各地、各部门将加大老龄宣传引导力度,广泛组织各种媒体,紧扣主题,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集中宣传十八大以来我省老龄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集中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事迹。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发挥自身优势,集中集体发声,唱好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讴歌老龄事业新成就,讲好敬老爱老助老新故事。通过宣传引导,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和关心、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使广大老年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在荆楚大地掀起“敬老月”活动的热潮。
积极开展惠老政策落实行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实施办法》宣讲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要注重解决老龄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真正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要认真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依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老年人合理诉求。
广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做敬老爱老助老的模范,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特别是要重点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空巢等困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带动引领社会各界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省老龄办将在“敬老月”期间组织对全省部分地区困难老年人、基层为老服务组织、敬老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走访慰问。各级老龄办也要积极组织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
着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和 “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条件,纳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等示范内容,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和维权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和各类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做实事好事,让老年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大力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各级老龄办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深刻理解老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的内涵。积极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推荐活动,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组织开展“颂党恩、念党情、喜迎十九大”读书征文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银龄扶贫行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经验和智慧优势,为我省扶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建设奉献余热。
深入开展老年文化教育活动。“敬老月”期间,省老龄办将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二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活动、举办以“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全省老龄宣传工作培训班、组织媒体及有关单位开展敬老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携手半世纪 金婚风雨情”金婚盛典、老年门球赛、《天下父母情》敬老歌传唱等系列活动。各地老龄办既要充分调动广大老年人的积极性,积极组织他们参与省里组织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又要自行组织开展契合本地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宣讲十八大以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取得的成就、老龄政策法规等。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广泛开展书画、剪纸、摄影、小微电影、工艺品创作等展览展示活动,集中展示荆楚老年人风采和才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