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井府办字〔2012〕33号),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全市1600余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受惠,预计市财政年发放金额110万元。
补贴对象为:户口在井冈山市的80周岁(含)以上健在老人。
补贴标准为:80(含)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90(含)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含)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补贴程序为: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年龄及住址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井冈山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2、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汇总报乡(镇)政府、街道办民政所。3、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民政所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统一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年龄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公示三天后报市民政局老龄办。4、审批。市民政局老龄办对乡(镇)政府、街道办民政所上报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和审批表)进行统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生活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来源:井冈山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