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四川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老年大学协会联合印发了《四川省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截至2010年底,四川省有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900所,其中老年大学195所,老年学校1705所,在校学员45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3.4%,老年入学率达到了3-6%。“十一五”期间,全省开展了创建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的工作,全省共评出了各类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39所,开展了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工作,全省共评出A级老年大学(学校)27所,B级老年大学(学校)46所,C级老年大学(学校)42所。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工作,引导全省老年教育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使全省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省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在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5%;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达到7%。“十二五”期间,除“三州”外,其它市、县(市、区)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至少应当兴办一所老年大学;“三州”少数民族地区,应从实际出发,发展老年学校教育;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社)、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应发展老年教育,创办老年大学(学校),力争2015年末,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600所。已经办起来的老年大学(学校)要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到2015年,有30%的学校达到等级标准。基层老年人协会应有计划、有要求的组织老年人参加政治理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科技培训、看书读报活动。同时提倡老年人根据兴趣爱好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学习活动。各老年大学(学校)要积极开展老年教育科研工作,要以学校为中心,吸收和推动其它涉老部门,联系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老年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做到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专业研究和群众参与相结合,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更好的指导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老龄工作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老年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遵循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把全省发展老年教育的目标真正落实到实处;要根据老年教育发展的需求,逐步增加社会办学路子。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实现资源共享。现有的老年大学(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办学经费,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各地老年活动中心,成人教育中心,乡镇(街道)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展老年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老年教育的宣传纳入报道计划,加强同老年教育部门,老年大学(学校)的沟通,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教育的宣传。
(来源:四川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