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用真心将惠老政策落实到行动中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日,省老龄办组织3个检查组分赴到全省十四个市就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如何推进《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等7个问题展开调研。通过调研获悉,丹东市用真心、动真情、出真招将惠老政策落实到行动中独具特点。

  近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立足实际,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党政主导作用,完善政策法规,拓展优待领域,发展养老服务,夯实基层工作,全面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龄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是创新敬老形式,领导带头用真心动真情,全心全意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丹东市常年开展以“敬老助老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活动。每逢重大节日和“敬老月”期间各级领导带头参加走访慰问百岁、特困等老年群体及养老机构等活动。积极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实事,引导组织各级志愿者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独居、孤寡、困难老年人家中进行义务劳动、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心理抚慰、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区开展“倾情助老 关爱独居老人的‘红丝带’”守望工程,发挥志愿者、老年社团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手拉手”、“日见面”志愿助老服务。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一帮一”、“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关爱方式让孤寡、空巢、特困、高龄老年人不再孤独,享受亲人般的关爱。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敬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丹东市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孝亲敬老、老有所为典型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敬老维权意识,营造敬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进《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出真招。丹东市党委、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将老龄工作编制、级格、人员、经费、职责和办公场所的“六落实”和惠老政策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令形式加以规范。保证了丹东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四是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丹东市积极摸排,盘活利用闲置厂房等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完善市“综合性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县(市)“老年活动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老年人企业退离休职工之家”、社区老年学堂、社区老年健身场地、社区图书室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学习培训、体育健身、法律援助、心里咨询、老年托管、餐饮服务、日间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丹东市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新建居民小区、旧城旧村改造时,应将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站四室”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按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未建的应予补建,少建的应该补足,改变用途的应予纠正。由于丹东市用真心、动真情、出真招将惠老政策落实得具体,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来源:辽宁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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