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近日,经安阳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文件《关于在我市城镇社区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岗位的通知》(安老龄办〔2012〕22号),决定从现有的社区“4050”公益性岗位中调剂部分人员做为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专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这一制度为全省率先。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知》提出如下举措:
一、市老龄委办公室要将目前已命名的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社区名单汇总,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调剂社区公益性岗位上的“4050”人员充实到岗,确保现有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配齐、配足居家养老服务员。从2012年起,每年新增的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要及时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要在每年底为新增的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安排一名居家养老服务员。
二、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每年要对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服务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员,要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补充到位。
三、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要建立起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的考核办法,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切实让老年人享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怀与照顾,把这一惠及老年人的好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