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合肥市市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截至4月底,调增基本养老金4060万元已发放到人。
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按照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予以照顾。标准规定:对于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0元、100元、150元、200元;对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对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发[1986]26号文件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
全市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56943人增加了养老金,全年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约需12180万元,截至4月底,调增基本养老金4060万元已发放到人。
(来源:拂晓报社数字报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