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王建新组织召开云南省老龄办办公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回良玉副总理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议精神,并结合云南省老龄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回副总理批示和全国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要认真做好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情况及云南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意见的准备工作。二是要尽快以省老龄委的名义将回良玉副总理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批示和陈传书副主任在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转发到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州、县两级老龄委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云南省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成立由宣传、民政、人事、卫生、教育、老龄、文明办、工青妇等部门组成的云南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四是要尽快下发《云南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近期将召开全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部署安排云南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五是要将敬老文明号创建设活动与“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和敬老先进县(市、区)、敬老模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齐头并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和为老服务水平。六是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定期编辑印发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专报,加强宣传报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云南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来源:云南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