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教育厅、广电局、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老龄办发〔2012〕11号)精神,市老龄办通过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召开区(县)老龄办主任会议等方式,安排部署了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明确了评选标准、评选表彰办法,分配了各区(县)、各单位推荐“孝亲敬老之星”候选人和“敬老模范单位”候选单位的名额,并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强化典型宣传,营造敬老氛围;坚持工作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来源:乌鲁木齐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