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近日,赣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决定整合200亿元以上资金,集中办好100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通知》明确,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并将其列为2012年赣州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具体标准为: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以上,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70元;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使全市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0元;将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400元。
据悉,自2008 年以来,这是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此次提标将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等困难群众共计40余万人受益。
(来源:江西省赣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