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近日,赣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决定整合200亿元以上资金,集中办好100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通知》明确,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并将其列为2012年赣州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具体标准为: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以上,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70元;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使全市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0元;将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400元。

  据悉,自2008 年以来,这是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此次提标将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等困难群众共计40余万人受益。
(来源:江西省赣州市民政局)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