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菏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再买“老年民生”大单。
一是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县区负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从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或由县区财政负担。三是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四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菏泽市则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政策予以落实,各县区对公交、园林等运营成本较大和优待老年人任务较重的单位,适当给予补贴。有优待义务的公共服务单位,要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办公场所等明显位置,明示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等……
近年来,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年民生,注重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老政策和措施,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把老年优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优待规定落实到位,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对老年人已享受的各种补贴不得冲减。对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菏泽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有132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105万人,城镇老年人27万人,百岁以上老年人843人。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救助和老年人设施建设的老龄事业投入总约计232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529万元,福彩投入4337万元,体彩投入302万元,慈善机构投入3214万元,集体组织投入7489万元,社会力量投入1328万元。全市各级供养五保老人3.73万人,供养三无老人600多人,社会救助老年人次1.74万,救助金额471万元。参加新农合老年人数106.1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比例99%。医疗救助老年人2100人,医疗救助金额近600万元。全市建立县以上老年法律服务机构10个,法律援助老年人1214人,援助金额15万。司法救助老年人1198人,救助金额207.8万元。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