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全市20处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近日,在全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全市18处乡镇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标准并通过验收,达标率90%,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指导各敬老院制定《院长职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院民公约》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协调莱城区投入10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和伙食改善;协调钢城区对达到省一级标准的敬老院给予5万元奖励。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在各敬老院配建食堂、医务室、娱乐室、浴室等,实现了水、电、暖、电话通畅。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在各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院务公开。根据供养对象实际情况,实行常规、二级、一级护理。引导各敬老院积极发展院办经济,贴补老人生活。五是提高供养标准。自今年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2050元,院民每人每月最少有15元以上的零用钱。
(来源:莱芜市老龄办)